標題: 貪污國安密帳2.5億 李登輝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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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1-7-1 06:30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貪污國安密帳2.5億 李登輝起訴
貪污國安密帳2.5億 李登輝起訴李:一定捍衛清白【綜合報導】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,查出前總統李登輝涉嫌和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、國民黨「大掌櫃」劉泰英共謀,以金援南非的「鞏案」外交代墊款,聯手侵占779萬美元(當時匯率換算約2.5億元台幣),挪為建置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之用,昨依貪污、洗錢罪將李登輝、劉泰英起訴。李是繼前總統陳水扁後,第二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。
今年5月31日,特偵組郭永發等三位檢察官首度偵訊李登輝,前後三個小時,李堅決否認犯行,對多數提問都推稱「不知情」或「不記得」,特偵組昨痛批李身為國家元首,理應為全民及公務員表率,竟擅自挪用公款,涉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貪污重罪,且犯後還狡飾卸責,毫無悔意,但考量他年事已高且對國家有貢獻,建請法院量處「適當之刑」。

劉泰英吞1408萬起訴至於劉泰英,檢方認為他除和李共同貪污公款,經手贓款時還私吞44萬美元(約1408萬元台幣),品行惡劣,但考量他事後已還錢,希望法院量處適當之刑。特偵組表示,李、劉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侵占公有財物罪,若罪名成立,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刑。
特偵組查出,前總統李登輝1994年訪問南非,為鞏固邦誼,指示外交部捐贈1050萬美元(約3.3億元台幣)給南非,簡稱「鞏案」,但當時外交部沒預算,李指示國安局先以國安密帳中的「奉天專案」經費代付;1995年至1997年間,國安局長殷宗文先以國安局預算結餘款補回部分款項,尚有8940萬餘元台幣未補。

挪公款籌設李辦公室特偵組查出,1998年劉泰英為籌設台綜院北市辦公室,及預為李登輝卸任後使用,欲向潤泰集團買潤泰敦品辦公室及淡水安泰登峰大樓29、30樓,總計需逾4.7億元。李、劉及殷宗文為此涉嫌共謀侵吞「鞏案」回補的代墊款。
李等三人謀議,由殷宗文及李登輝辦公室主任蘇志誠出面,向當時外交部長胡志強索討1050萬美元「鞏案」代墊款,以及另一筆實為支持美台獨團體FAPA的20萬美元(約640萬元台幣),胡批示歸還1070萬美元(約3.4億元台幣)。殷宗文取得款項補足「奉天專案」8940萬元台幣差額後,將剩餘779萬美元(約2.5億元台幣)挪供台綜院使用。
特偵組認定,殷宗文指示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及出納組長劉冠軍處理,兩人將這筆錢換成美鈔及旅行支票後,由徐交給劉泰英,劉截留44萬美元(約1408萬元台幣),其餘轉交不知情的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,利用尹個人及旗下公司名義,假裝捐贈給台綜院,藉此洗錢。事後尹以台綜院收據申報抵稅,涉嫌逃漏稅。

謊稱研究經費遭戳破2000年徐炳強、劉冠軍申請退伍,殷宗文安排徐炳強到劉泰英旗下東鼎瓦斯擔任稽核室協理,劉冠軍另涉貪污案潛逃中國,被發布通緝至今。兩年後媒體披露此弊案,相關涉案人員隨即展開串證行動。
國安局查帳發現,外交部歸還款項竟沒有任何憑證,資金流向不明,疑似去了台綜院;國安局長蔡朝明下令徹查,徐炳強向殷宗文求救,劉泰英、殷宗文、徐炳強隨即前往桃園鴻禧山莊和李登輝商談,佯稱「鞏案」剩餘款已做為台綜院第四所專案研究經費,但第四所所長林碧炤證稱並無該項專案經費,戳破這項謊言。
同案被告殷宗文8年前已過世,不起訴,11年前先被起訴的徐炳強,被法院認定只是依殷宗文指示辦理,已獲判無罪確定。尹衍樑涉嫌逃漏稅,被移送北檢另案偵辦。
李登輝昨在翠山莊住處並未外出,其辦公室主任王燕軍下午與委任律師顧立雄舉行記者會,王說:「得知消息後李前總統感覺蠻錯愕,還有很多的疑惑、遺憾,因為他中午閱讀了特偵組新聞稿後,發現他的陳述一丁點都沒有被採用,讓他不解、覺得莫名其妙。」他轉述李登輝說法:「不管壓力多大,一定會勇敢面對,捍衛個人清白。」並說李公職期間一向公私分明,請司法機關能了解當年國家時空環境及相關作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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