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只要證明這一點 頂新就有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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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5-12-11 09:13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只要證明這一點 頂新就有罪
引發民怨沸騰的頂新劣油案,被告魏應充等六人一審獲判無罪,彰化地檢署昨上訴,羅列一審合議庭無視「大幸福」是生產飼料油公司等九大違誤,並批法官對原料的溯源管理「見粥不見屎」,只管成品不論原料,還反指檢方未盡舉證責任,令人無法接受!

今日出版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,本月三日收到判決書正本,認為諸多認定事實、適用法律失當,經數日密商研究,整理出一百四十五頁上訴書,昨午送達彰化地方法院。承審二審的台中高分院昨下班仍未接獲上訴案,台中高等法院行政庭長陳朱貴表示,一旦送達,將由全部四十五名庭長、法官按比例,在院內公開抽籤、全程錄影,但不對外開放。

法界人士認為,檢方上訴最重要的論述,為越南官方資料證明大幸福公司生產飼料油且含重金屬,頂新仍購買並精煉為食用油販售,檢方此關鍵證據未被一審合議庭採用,勢必在二審成攻防爭點。(葉國吏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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